我看的書很雜.不是因為我性喜博多,是被強迫的.
我喜歡去圖書館.圖書館真是個好地方.不僅燈光足、桌椅正(有些還有單人沙發座)、還有洗手間飲水機,泡一天都不是問題.問題是我沒時間.每次我都必須用最短時間完成借還書.還書容易,只要條碼一掃就ok.可借書就不了,著重個人品味的,在書架前慢慢挑那講究不比女生買衣服少.但我沒時間可以奢侈,只能採用最高效能的方法,就是直接在櫃台前的待上架書車(=剛還書的暫放區)裡面挑.所以我的閱讀品味講好聽的是有彈性(坦白的說就是根本沒有品味),算是跟著前面的讀者走.他/她還什麼,我就借閱什麼.所以我什麼書都能看一點,真的不是我愛,純粹是不得已的.
週日,我一樣去還書,又在待上架書車上找書.多少還是要篩選一下咩,總不能抱本「媽媽寶寶100問」回家,把我家老的小得嚇死.
一車書中,我看見黃黃的它.
我看著它,心裡滿滿感動.在這個空間內,有個跟我一樣喜歡它的人,剛剛把它帶回來.他/她剛來、在我附近、或者剛走.是櫃台前的這個嗎? 是翻報紙的那個嗎? 還是剛才在大門外擦身而過的哪個?
它好重.B5版面300頁.兩手拿都算沉其實並不合適在移動中閱讀.可它是我新得的寶貝.每天都把它塞進皮包.撐到皮包變形也要帶著上下班.實在很幼稚.
跟著我.
我會用手指摸著地圖,說故事給你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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